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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——[深圳建设工程律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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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——[深圳建设工程律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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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、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构成要件:(1)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,主要指监管机关的正常秩序;(2)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,严重不负监管职责,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,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;(3)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;(4)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等要素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。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4百条规定,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,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2、哪些是私放在押人员罪1、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。私放在押人员罪,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。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:2、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。3、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。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,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。